2021年宿州市文旅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为进一步有关发挥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实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要求,现就 2021 年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专项资金使用计划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总额
2021年初已下达,900 万元。
二、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额度
(一)景区创建补助:50 万元。对完成景区创建任务的单位予以扶持。如萧县蔡洼淮海战役红色旅游景区或灵璧钟馗文化园,获批4A后、20万;泗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获批3A后、10万;宿州野生动物园,获批安徽省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后,省补10 万、市补20万。
(二)四级联创工作:110万元。对创建为省级特色旅游名镇(泗城镇、良梨镇)的,安排资金补助(省财政 20万、市财政30万),小计60万元;对新创建为特色旅游名村(预计5个)、休闲旅游示范点及 A 级旅游村庄(预计5个)的安排资金补助,名村(省财政 10万、市财政5 万)、示范点及 A 级村(市财政5 万),小计50万元。
(三)乡村旅游及厕所革命:75万元。对创建为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预计1个)、省四星级农家乐(预计5个)的安排资金补助;均为 5 万元/个,小计30万元。对 2021年度完成建设的旅游厕所安排资金补助,3A 级 5 万元/座、2A级 2 万元/座;2021 年计划完成 15座,小计45万元。
(四)旅游市场开拓:200万元。一是按照省厅要求开展游安徽“APP”三级联建工作,安排项目经费25万元;二是按照省厅要求开展旅游监控平台建设与客流统计,安排项目经费30万元;三是安排赴长三角经济区、淮海经济区踩线营销推介经费,35万元;四是安排“春游江淮请您来”活动支持经费,20万元;五是安排 519中国旅游日、安徽旅游诚信日等主题活动经费,10万元;六是与市级宣传媒体开展合作,包括拂晓报、电视台等开辟专栏、拍摄专题等,20万元;七是对组织招徕外地游客来我市旅游的旅行社,按照游客数量给予市场开拓奖励,预留60万元。
(五)专题招商引资:40万元。围绕长三角区域文化旅游招商协作组、数字文化产业招商协作、重点项目谋划及符离大道专题招商开展工作,安排招商引资工作经费30 万元;安排招商项目册制作经费 10 万元(数字文化产业工作要求)。
(六)文明旅游及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提升:30万元。 根据文明城市建设及文明旅游工作要求, 制作文明旅游宣传资料、宣传架等,做好公益广告提升,安排工作经费5万元。落实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要求,安排项目经费20万元。做好宿州市旅游行业专家库的工作开展,安排第三方专家评查、暗访调查工作经费5万元。
(七)旅游数据统计:25万元。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开展情况, 支付2021年度,省厅统一协议开展旅游统计调查项目25万元。
(八)旅游行业综合培训:25万元。 2021年度拟执行旅游行业专项培训项目(含竟赛)2-3场,赴长三角地区开展专题培训1场,安排经费25万元。
(九)十四五相关规划编制:100万元。 2021年度完成“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安排项目经费80万元;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大运河相关规划、项目、科研报告编制,安排项目经费20万元。
(十)戏曲进校园活动: 100万元。 根据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需求,2021年市直及埔桥区 ”戏曲进校园、进乡镇" 总场次为200场, 其中:......履行招投标手续采购。
(十一)非遗保护传承经费:110万元。 一是开展非遗进校园、进 景区系列活动,10万元;二是宿州非遗馆免费开放经费20万元;三是安排613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购物节、中国(宿州)大运河非遗美食展等主题活动经费,30万元;四是非遗传习基地工作补助经费50万元。
(十二)文化旅游重点工作预留经费:35万元。结合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情况、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市领导交办重点工作、精品戏曲剧目创作实际等,安排 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预留经费35万元。
以上合计 9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