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80/202106-00044 信息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1-06-25 发布日期: 2021-06-25 09:0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6-25 09:0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1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主要职责:

根据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精神,设置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为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文物管理、市博物馆、市文化艺术中心、市艺术研究所、市演艺集团、宿州大戏院、市电影公司。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电事业、新闻出版业、旅游业、著作权管理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研究制定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电事业、新闻出版业、旅游业发展战略、规划、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电事业、新闻出版业、旅游业、著作权管理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研究、指导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业体制改革、人才队伍建设并组织监督实施,协调发展比例关系;规划、指导、管理全市公共文化、旅游设施及建设。

(三)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和艺术演出活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文化建设,推进城乡文化艺术普及工作;管理全市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其业务建设。

(四)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五)综合管理文物、博物事业;负责全市文物资源调查;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鉴定利用等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监督管理文物市场;组织审核辖区国家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

(六)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和市场发展规划,管理、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研究制定全市文化旅游经济政策,培育和完善文化旅游市场;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督促重大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实施;组织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和旅游统计;组织开展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和旅游商品开发;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七)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依法查处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指导市辖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八)监管全市广播影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等;指导县广电事业建设并实施行业管理;按规定负责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履行广电、移动电信、互联网融合中的相关管理职能;管理全市电影市场,研究制定市场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电影发行放映网的建设和综合平衡工作。

(九)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农村和贫困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

(十)组织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审核报批新建出版单位和出版物发行单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报(刊)业集团和著作权集体管理及涉外代理等机构;审核报批新闻出版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设立;对全市著作权保护实施监督,查处反侵权盗版行为;协助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管理驻宿记者站,发放记者证;对出版物及数字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和复制、发行等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禁、非法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在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十一)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区域内的旅行社;审核报批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合资旅行社;审批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监督实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组织、指导旅游饭店、车船等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检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二)管理全市对外文化工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文化交流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业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发展规划;负责文化旅游人才培训,指导文化旅游教育,组织文化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奖、推广及管理;编制文化旅游专业队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负责旅游从业人员技术等级及岗位培训考核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市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和文化旅游工作要点精准发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参与疫后恢复与六稳六保工作,在公共服务、艺术创作、文物保护、非遗传承、产业发展、文旅扶贫、市场监管、交流合作等领域圆满完成目标任务,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凝心聚力、克服困难,围绕预期目标努力奋斗,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1)文化旅游经济恢复有序、消费旺盛

据省统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测算,至3季度末我市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销收入增速,恢复至上年同期的83.4%;旅游业五项指标,综合服务至上年同期的50.1%【全省平均恢复至46.3%】,其中接待国内旅游人次1240万、实现旅游总收入74亿元。结合重要节假日来看,宿州市国庆中秋假期(8天)共接待游客326.78万人次、可比口径同比恢复89.62%,实现旅游收入20.46亿元、可比口径同比恢复91.37%;宿州市五一小长假期间(5天)共接待游客148.63万人次、可比口径同比恢复67.9%,实现旅游总收入5.28亿元,可比口径同比恢复69.6%。

总体来看,在进入复工复产阶段后,为全面促进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复苏,我局印发《关于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企业切实用好疫情防控支持政策共渡难关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宿文旅〔2020〕5号),制定《宿州市旅游市场系列奖补政策》,安排省级政策配套奖励、加快奖补资金支出进度,助推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至3季度末,已下拨省市奖补资金约1500万元。组织实施“白衣天使”踏青游宿州、“虚线人民”跟团玩宿州、“春暖花开”达人访宿州等活动,获评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春游江淮等您来”系列活动优秀组织奖。积极对接长三角经济圈,推出“乘着高铁游宿州”惠民政策、宿州市自驾游奖补政策,参加长三角文旅系列推介会、中国(上海)国际旅游交易会、安徽省自驾游大会等,游客消费市场反响良好;与三大通讯运营商、市电视台、拂晓报社等签署合作协议,连续刊发系列稿件,结合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渠道,重点推荐我市优质旅游资源,仅国庆期间就为外阜号码发送抵宿欢迎短信约270万条。

慰问接待宿州市一线医务工作者到景区游玩,展示全市文化旅游资源和优质服务水平;组织旅游景区响应省委号召,对全国援鄂医疗队员,包括国家、军队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队所有队员,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援鄂医疗队员相关证件),实行5年内不限次免门票游览政策,相关踩线活动和优惠政策,获得卫健系统的好评。

2)旅游项目创评建设有力推进、进展较好

新获批国家4A级旅游景区1处【砀山县梨树王景区】、国家3A级旅游景区1处【埇桥区现代农业主题公园】;萧县蔡洼淮海战役红色旅游景区、灵璧县钟馗文化园,上报创4A实地验收提升方案;宿州汴水河畔旅游度假区,入围省文旅厅景观价值(基础评价)复审。新创建安徽省百佳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5个、百佳农家乐4家、百家精品民宿2处、百佳旅行社3所、十家最美博物馆1处、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1处;还推荐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创建单位1处(埇桥区夹沟镇镇头村)、安徽省深夜食堂2处、安徽省金牌导游3人。国家旅游厕所革命补助项目入库26座,获批国家、省奖补资金160万元。

持续推动符离大道重点旅游资源整合提升,指导埇桥区闵祠中华孝文化园编制修建性规划,支持市交旅投申报全国优选文化旅游投融资项目。旅游产品业态逐步丰富,宿州丰大梦幻水城及玻璃观景平台、室内游乐项目,宿马绿地衢坊街及大运河民间艺术馆,均顺利开业、成为新兴网红打卡景点。砀山县酥梨小镇、泗县运河小镇等项目进展顺利,支持砀山县马术小镇【2020年10月获省发改委批复】、泗县芋见田园农旅小镇创建安徽省特色小镇。

3)旅游营销推介创新开展、成效明显

我局持续加强文旅资源宣传推介,创新举办中国旅游日、非遗购物节等主题活动,获得市民广泛好评,直播带货成效显著;与电视台合作拍摄踩线专题、非遗专题、抖音专题,在互联网广泛传播;实施宿州市城市品牌形象宣传计划,利用高铁站、高速出入口超大尺寸广告牌面,集中宣传宿州城市名片、特色产业、优质景区等。

赴无锡参加第二届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打造宿州文旅精品展区,现场接待观众约5000人次,发放纪念品1000多份,售卖产品近3万元;宿州国际大酒店张强、宿州昭德轩李雪,现场展示符离集烧鸡、油条灌鸡蛋、宿州sa汤的制作技艺,荣获“大运河美食名菜传播大师”称号;宿州市昭德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砀山梨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荣获“大运河非遗美食传承基地”称号。赴淮安参加淮河生态经济带首届乡村旅游嘉年华活动,发布宿州市特色二日游乡村旅游产品,推荐萧县羊肉系列菜品登台打擂、争取荣誉。

砀山县探索开展“云游梨花节”“采梨节”等系列活动,融合电商直播带货,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泗县积极举办“运河龙舟民俗文化展演”“农民丰收节”“四大文旅片区招商发布会”等活动,被中央、省媒体争相报道;萧县创新组织“伏羊美食文化节”、“葡萄文化节”,取得良好的惠民实效,吸引大量游客前往体验;相关市场营销活动争取省厅旅游市场营销补助资金67万元。

4)文化惠民扎实推进,公共服务点亮生活

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和“双基”建设。全市文化馆服务人次,广电人口综合覆盖率已完成年度任务。2020年,全市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任务、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任务共21个,均已全面建成;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任务为119个,至三季度末已建成118个。到2020年底,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总数达110个,覆盖率达100%;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总数达1294个,覆盖率达97.88%,全面达到省文化和旅游厅规定的工作目标。

全市6个公共图书馆、6个文化馆、2个美术馆、4个博物馆、10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对外免费开放,中央、省、市、县(区)补助资金共计1146万元;获评安徽省十家最美公共图书馆1处,获评书香城市(区县级)1处。

在全市1204个行政村,每村补助0.76万元开展各类农村文化活动。预计到2020年底,全市将支出农村文化专项补助资金915.04万元,开展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1204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支出240.8万元,开展农民体育活动1204场。

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参与2020年第七届文化惠民消费季相关工作,全市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超7000场,惠及群众130余万人。“宿州之夏”惠民活动、“文化进万家”惠民演出、“送戏进万村”公益演出等活动,看电影、购图书等补贴政策,获得社会广泛好评、点亮群众文化生活。

5)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不断加强

文物安全和保护利用等工作同步推进。开展全市性文物建筑和博物馆消防安全联合检查1次,受检单位近40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31处,进一步健全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的安全措施。坚持做好大运河遗产保护工作,设立宿州市大运河文化公园建设领导小组;与市发改委共同起草、提请市政府印发《宿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并推进实施;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土地管控细则;申请资金对大运河遗址京沪铁路东侧至朱仙庄镇段项目进行考古调查,推进考古勘探工作。争取省级文物专项资金255万元,对3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维修维护;争取省级革命文物专项资金547万元,对10项革命文物项目进行保护提升。

博物、非遗等活化展示利用广受好评。宿州市博物馆,认真做好未成年人免费参观接待工作,开展社教活动7场,策划主题系列活动5个,专辟宿州名人书画展厅,以“宿州名人书画展”为主题举办系列展览,至3季度末已举办线上线下展览展示共27场次。由北京画院、宿州市委宣传部、砀山县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砀山县齐白石书画精品展”于砀山酥梨采摘节期间开展,吸引大批游客前往观看。宿州非遗馆暨皖新国学与科技研学基地,获评安徽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基地;与宿马园区绿地衢坊街,合作共建大运河民间艺术馆,国庆期间开馆后游人如织。全市新推荐申报第五批市级非遗项目45项和第三批非遗传承人60人,上传非遗数据库国家级非遗项目9项,省级23项,市级60项,国家级传承人7人,省级传承人48人,市级传承人77人的记录文字资料等数据资料;开展戏曲进校园、戏曲进乡镇活动共计200场

6)文艺创作与演艺活动缤纷多彩

文艺精品创作进展顺利。积极参加国家艺术基金、“剧本扶持工程”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申报,借助申报平台,提升文化艺术创新理念,助推精品创作意识。新创编以保护传统文化为主题的《守艺人》、以革命历史题材为主题的《太阳山上》等2部大型戏剧作品;新编历史剧泗州戏《蜀汉之殇》和梆子戏《双刃剑》,先后于8月份公演,好评如潮。现代改编坠子戏《天宝石项链》在10月25日公演。2020年10月,宿州市坠子剧团复排坠子戏《换亲》参加中国戏曲学院成立70周年演出。

文化展演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有戏安徽 点亮剧场”——全省十六市剧场复苏演出季活动第十二场演出市坠子剧团坠子戏《小包公》在宿州市艺术中心上演,赢得观众一致好评。举办2020年宿州市戏曲大舞台暨非遗戏曲精品展演,将近两年来我市新创作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呈献给观众。应南充市文旅局的邀请,新编历史剧泗州戏《蜀汉之殇》于11月7日-9日分别在南充市和谯周故里西充演出,收到当地观众的欢迎。组织市泗州剧团、梆子剧团圆满完成全省惠民巡演乡村行演出任务。宿州市演艺集团,完成送戏下乡任务210场、完成“戏曲进校园”演出175场。宿州市文化艺术中心暨大剧院,举行重大演出活动20多场,接待社会各界观众超过15000人次。宿州市文化馆,开办公益培训班4次、参训学员近600人,组织户外群众性文化展演活动45多场,参演人员达8100人,累计观看人次数1.8万以上,网络直播观看人数累计超84万。《宿州市民春晚》、《宿州市少儿春晚》、《皖北六市广场舞展演》、《文化市民消费季》、《宿州之夏》,《皖苏鲁豫唢呐交流展演》等演出活动,均获得社会各界认可、省市媒体争相报道,即丰富了市民文化生活,也让艺术走近普通群众,持续助力文化强市深入建设,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7)新闻出版广电等工作开展顺利

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成效明显。至10月底,全市1204家农家书屋,已补充图书、报刊、杂志近8万册,新改造数字化农家书屋200个,累计投入资金240.8万元,实现数字农家书屋全覆盖。软件正版化工作扎实推进,实现政府机关办公软件正版化全覆盖;开展以“决胜小康,奋斗有我”为主题的2020年安徽全民阅读主题朗诵音视频大赛和“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高效开展。至10月底,共放映11645场农村公益电影,完成比例达到80.6%,服务观众200万余人次。2020年8月我局在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与经验介绍,市本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已完成技术方案的制定和审核,招标方案已报省局备案并批复,2020年底,市应急广播系统将在全市互联互通。

切实做好出版物监管、黑广播打击、安全播出等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对《宿州工作》、《宿州人大》、《组织工作》、《黄淮海文艺》等6家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予以审核指导,确保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活动的合法、规范、安全。加强印刷业日常管理和规范印刷业经营者的印刷经营行为,对105家印刷企业予以规范化年审和随机抽查抽检。认真开展“打击黑广播”和“整治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专项行动,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行动4次,处罚10多家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商家,没收30余套卫星地面非法接收设施,拆除65套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加大对非法电台、电视台的巡查防范力度,联合无线电管理部门做好技术侦测工作;开展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及新闻敲诈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整治,构建良好版权生态环境。

8)执法改革任务得到落实,市场秩序平稳有序

按照中央两办、省两办及市政府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工作部署,市县两级均已印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意见以及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批复,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得到初步落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全市执法业务培训,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明显提升。支队结合工作实际,树立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推动作风建设再取新成效。防疫复工两手抓,齐头并进促创建。支队集中开展文化市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专项检查,补强防控短板,确保防疫复工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全力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坚持日常巡查和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大执法频率和力度,在高质量开展常规性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执法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举措,切实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今年6月,支队经过6个半月的线索摸排、分析研判、调查取证,成功办结了宿州市首例以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案,依法给予当事人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罚款人民币伍万元的行政处罚,有力震慑了演出市场违法行为。聚焦文旅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积极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向纵深开展,打好收官之战。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推动执法工作再创新局面。

1.2021年重点工作谋划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切实贯彻落实到文化旅游广电发展全过程;局党组作表率,带动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以实际行动履行好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1进一步做好重大规划编制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大运河相关规划、十四五文旅融合发展规划等编制工作,积极提报涉及我市的各类资料,力争我市有更多的项目列入省级相关规划。加大调研力度、深度和精准度,启动宿州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文化旅游资源普查;统筹考虑乡村旅游新业态发展需求,增设《宿州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用地政策解读》子项,对基层用地及项目建设进行有效指引,发展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总体来看,要突显规划在全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为全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提供清晰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2)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增加优质旅游产品供给

加大旅游项目招商、建设力度,邀请中青旅等优质企业,考察宿州特色旅游产品资源;围绕研学、康养、自驾、民宿等旅游新业态,加强招商引资,开展精准招商;认真做好项目策划推介、要素服务、开工建设和管理运营,组织编写《宿州文旅招商手册》。重点围绕符离大道沿线旅游景点建设,推进白居易文化园招商建设,指导闵祠中华孝文化园PPP项目完善修建性规划,督促皇藏峪景区提交创5A级景观价值评审材料,推进新汴河景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持续创评推荐安徽省A级旅游村庄、省特色旅游名村、文化旅游名镇等品牌;继续补助开通乡村旅游富民直通车专线,推进埇桥夹沟镇镇头村、砀山良梨镇杨集村等乡村旅游示范村打造。引导鼓励宿州籍成功人士返乡投资乡村旅游,为其在土地使用、信贷、税收、融资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协调解决乡村旅游发展资金不足等问题。

3)强化旅游产业发展政策落实、保障旅游产品供给

结合《宿州市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宿州市旅游强市三年行动计划》,围绕旅游精品景区创评、旅游精品线路打造推广、特色文创旅游商品开发、旅游新兴业态引导培育、旅游领军企业服务升级,细化工作目标、夯实工作责任、推进任务落实;启动编写《宿州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指引》等实践指导资料,综合布局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发展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积极申报金融政策,支持中小微文旅企业发展,平稳渡过疫情防控困难周期。

4)创新开展旅游市场营销工作

积极组织国家级媒体、省内媒体、驻宿媒体和新媒体达人,开展采风宣传活动,利用微博、微信、头条、抖音等平台,创新宣传视角和推介方式,打造宿州文旅新形象。委托第三方专业团队,参与运营宿州文旅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吸粉增容、提质升级。修订《宿州市旅游市场促销奖励办法(试行)》,引导各县区出台配套政策,安排奖补资金招徕团队游客。积极参与“皖北人游皖北”、“安徽省文化惠民消费季”等系列活动,积极参与淮海经济区、淮河生态经济带、长三角经济圈等旅游营销一体化工作,面向重点客源市场加大旅游营销力度、赴相关地市组织文旅宣传和招商推介会。

5)深入推进公共服务效能提升

一是完善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谋划建设市图书馆新馆,对市文化馆进行资源整合,推进灵璧县、埇桥区的图书馆新馆和文化馆新馆等场馆建设,加快萧县新建“四馆”(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早免费开放。二是切实抓好基本公共服务管理人员配备与培训。每个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设有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不少于1个,至少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各1名,群众文艺队伍不少于2支。三是大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全市公共图书馆惠民效益。到2025年底宿州公共图书馆年流通人数达460万,同比增长53%,宿州市图书馆人均藏书量0.4册,县级图书馆人均藏书量0.6册,国民综合阅读率达60%。进一步规范特殊群众服务,探索开展盲人阅读服务;完善县域内图书馆、文化馆一体化建设,全力打造以市图书馆为龙头,以县区图书馆为核心,以各直属分馆为桥梁,以乡村农家书屋和图书流动车为基础的一体化图书馆服务网络。全面实现县域内图书资料通借通还,真正解决基层群众借书难问题。市文化馆与各县区文化馆结成活动联盟,以乡镇文化站为支撑,在各社区、学校建立基层服务点,推进数字文化馆建设,将培训课程、活动计划、演出节目全程上网公示,群众可以通过网络选择并预约自己喜欢的节目,文艺爱好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与文化馆各专业教师开展面对面远程教学,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和艺术资源延伸到基层。四是强化文体活动开展实效。加强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文化艺术知识普及和培训、培养群众健康向上文艺爱好的工作力度,每年举办单项性文化活动(含展览、比赛、笔会、采风、研讨等)不少于4次,举办科普、法制、农技、文化生活、卫生健康等讲座、培训不少于4次,编办文化宣传橱窗不少于6期。

6)抓好文艺精品创作和相关活动

整合市直三团人才资源,加强剧目创作,打造优秀作品,做好剧目创作规划,抓好重大时间节点和重大事件、重大题材创作,遵循创作规律,每年内创排3部大戏,3-5部小戏,实施精品战略,鼓励新创剧目积极申报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省文化厅“剧目孵化”项目、省“五个一工程奖”等项目,转化作品艺术价值。扎实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办好每年一届戏曲大舞台、非遗精品剧目展演及文化惠民消费季。市博物馆目前的陈列手段和效果,不能满足人们需求,根据博物馆基本陈列的布展周期,已过十年的基本陈列急需进行重新布展。十四五期间,申请专项资金5000万元-8000万元,完成宿州市博物馆基本陈列的提升改造。

7)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坚决筑牢文物安全红线、底线和生命线,确保我市文物安全。积极推进大运河遗产(宿州段)的文化带建设,尤其是泗县5.8公里的世界遗产展示段遗址公园项目、国保单位灵璧花石纲遗址保护项目、宿州运河博物馆建设项目等相关工作。启动大运河遗址京沪铁路东侧到朱仙庄镇段、国保单位小山口、古台寺遗址勘探测量工作。加强和完善文物“四有”工作,开展第二、三批市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的划定工作。构建全市非遗数据库,以两级非遗中心为平台,建设全市非遗数字管理系统。选调我市优秀非遗项目,参加省厅组织的“游江淮—百项非遗进景区”等活动。做好第三批市级非遗项目传承人培养和第五批市级非遗项目申报工作。以“传承文化根脉、共驻民族未来”为主题,扎实开展非遗进校园、曲艺进校园等活动。

8)扎实推进新闻出版广电工作

一是推动广电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加快转型升级,加快广电5G建设,推进智慧广电工程,着力打造融媒体服务、智慧化传播的新型主流媒体,推进惠民工程。二是推进数字化向智能化升级,推进智慧广电工程,逐步推进全市一网整合与5G应用。三是强化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利用农村电影放映平台开展科技、法治等专题活动,开展电影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室(固定点)建设,改善群众观影条件。四是加强广播电视管理积极参与长三角广播电视服务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市应急广播信息发布机制和运行维护机制,完成市级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建设,实现全市应急广播系统与省平台全部对接并上线运行,充分发挥好平台监测监管作用,提升应急广播使用效能。五是继续巩固提升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成果,创新广电公共服务长效运维机制,探索基层广电公共服务网点建设,畅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六是开展全市优秀广播电视节目评选,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和技术质量奖(金鹿奖和金帆奖)。七是深化农家书屋延伸服务工作,做好全市1204家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督促各县区农家书屋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八是全力打造书香宿州。重点发挥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在全民阅读主阵地的作用,加大宿州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建设(总分馆制),引导人们走进图书馆,倡导全民阅读。策划举办“中国(宿州)白居易诗歌诵读大会”,把诵读大会办成宿州的一张文化名片。

9)加大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力度

加强目标管理考核和安全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节假日市场安全专项检查,筑牢文化和旅游安全防线。与地方高校合作,组织行业服务技能培训、竞赛和标准宣贯。积极参加省文化和旅游厅文明旅游品牌活动,在全市文旅行业开展旅游诚信“五有”行动、志愿服务“六进”活动;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文旅市场监管,强化全国文化和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有力有效开展,扎实部署开展娱乐场所、网吧、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宾馆、营业性演出、出版物、印刷、电影院等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查文化市场禁止内容,净化文化市场环境,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适时组织人员对全市文旅市场开展“体检式”暗访检查,排查市场监管存在的漏洞。组织举办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推动全市文化市场移动执法应用,提升执法工作水平。落实网格化监管,加强区域联防共治,定期开展交叉检查,积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和苏鲁豫皖“扫黄打非·淮海工程”向纵深发展。强化部门协作,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通报及联合行动机制,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落实网格化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管理情况

2020年度部门项目全部参与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已基本完成全年支出任务。

在落实主要职能重点工作方面,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民生支出、文化旅游等方面的支出,等上级考核目标任务。

在协办项目方面,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推进项目实施,严格按进度完成资金拨付任务。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本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效果显著。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各项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部门整体绩效情况分析

2020年度年度部门项目的支出对丰富人民生活,提升人民思想品质方面,对提升宿州旅游品牌形象美誉度,对满足群众多层次文化需求的影响等。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部门公开所有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措施

2020年部门所有项目都已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资金管理方面:收到专项资金后,落实尽快实施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专款专用,加强项目监督检查。

  项目实施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资金管理上合理规范,加强各部门间沟通协调,确保资金安全。

下一步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项目资金,按照文件要求具体组织项目的实施。加强对项目的预算管理,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拨付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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