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80/202101-00009 信息分类: 公共文化设施名录
发布机构: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1-01-21 发布日期: 2021-01-21 15:1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2020年宿州市文化惠民工程——文化信息
共享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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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宿州市文化惠民工程——文化信息
共享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1-21 15:1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1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我局参照2019年度《安徽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工程绩效评价指标》对2020年度全市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绩效进行绩效自评,自评100分,绩效评价等次优秀。现将全市具体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障机制(自评17分)

(一)规划编制(自评4分)

我局根据《国民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了《宿州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得2分。

《宿州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涉及农村文化建设内容详实,符合地方实际,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得2分。

(二)组织协调 (自评4分)

1、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完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落实。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牵头,局长张晓光参加,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全市进一步完善免费开放工作领导机制。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严格遵守免费开放工作要求,落实政策措施和配套资金。明确部门分工。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文化民生工程工作,成立了以局长张晓光为组长,分管局长陈洪荣为副组长,公共服务科全体成员以及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为成员的文化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邵作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文化民生工程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得1分。

2、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在民生工程联络员协调工作方面做文章,建立文化民生工程联络员会商制度,通过收集、整理、上报民生工作的动态信息、报表数据、做法及举措、成效及经验、问题及整改等,积极开展会商活动。认真听取和解答联络员相关问题询问,建立工作台账;结合工作调研,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免费开放实施进度和成效,及时交流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倾听意见和建议,督促解决免费开放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得1分。

3、宿州市及县区及时调整充实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人员,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得1分。

4、印发了《宿州市2020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办法》,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施内容、落实资金来源、强化保障措施,扎实推进全年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工程。得1分。

(三)宣传推动 (自评3分)

1、我市积极强化活动宣传。各级文化部门不断加大文化民生工程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文化民生工程。全市全年发表民生工程信息100余篇,其中在中央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市民生办等网站发表30篇。引导农村群众参加文化宣传讲座、科技培训和文化娱乐等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有力提高文化民生工程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得1分。

2、在2020年举行的送戏进万村、农村体育活动等活动现场以及在购买的音响、电视等文化信息设备上全部张贴“安徽民生工程”形象标识,共享全力打造民生工程品牌形象。得1分。

3、各县区建立“村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专家指导组或相应组织,深入基层进行面对面、手把手指导。得1分。

(四)目标确立 (自评6分)

1、根据《安徽省2020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办法》要求,市局和各县(区)均制定了实施方案或项目计划书,设置了绩效目标。得1.5分。

2、我市制定了《宿州市2020年文化惠民实施办法》、《宿州市文化惠民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和20个三级绩效指标。得1.5分。

3、指标设定与年度任务数数相对应。得1.5分。

4、指标设定与预算确定的资金补助量相匹配。得1.5分。

二、资金落实(自评8分)

(一)资金到位率(自评4分)

2020年,我市农村文化经费全部落实到位,文化惠民工程标准为每个行政村0.76万元,一共915.04万元,按照中央财政补助50%,省级配套30%,县(区)配套20%的标准分担。各县区又分别向当地政府争取资金,共计915.04万元。财政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保证了项目实施。资金经市、县自查,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现象,确保了项目顺利完成。得4分。

(二)专项资金到位及时率(自评4分)

根据省厅相关文件要求,我市文化惠民工程资金于2020年1月份及时到位,到位及时率为100%。得4分。

三、项目管理(自评10分)

(一)制度健全有效性(自评2分)

1、我局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机制。得0.5分。

2、日常工作中成立督查小组,每月不定期赴各县区开展文化民生工程督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市各项目进展情况,对具体实施办法、专项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各项工程按时间、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督查结果作为对县区文化民生工程月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监督和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整改文件跟踪直至达到整改。  

3、市、县区逐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明确。得0.5分。 

(二)验收管理完整性(自评2分)

1、全市文化信息共享工程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得1分。

2、验收人员配备合理,手续齐全。得1分。

(三)档案管理与信息传递(自评3分)

1、按照省厅要求根据进度按时按质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市民生办进行了月报、季报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确保报表及时准确,月度分析充分透彻。得2分。

2、各级文化和旅游局均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使文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项目档案、工作日志真实、完整、装订成册。得1分。

(四)资料报送情况(自评3分)

我市每月按时向省厅和市民生办报送信息资料,提供资料及时、齐全、真实、准确。得3分。

四、财务管理(自评5分)

(一)资金使用合规性(自评3分)

(1)我市专项资金设置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得1分;

(2)资金支付手续齐全,审批流程完善。得1分;

(3)资金支付凭证合规,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不合规票据支出等违规现象。得1分。

(二)国库集中支付或县级报账执行规范性(自评2分)

(1)我市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或县级报账制。得1分;

(2)国库集中支付或县级报账制程序和手续完备。得1分。

五、项目产出(自评30分)

(一)项目完成率(自评7分)

2020年,全市1204个行政村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工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完工率达100%。支出240.8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00%。全市共完成投入资金240.8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00%。得7分。

(二)完成时效(自评6分)

全市提前完成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成效显著。全市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共购置和更换电脑、电视等设备,于11月全部配送到位。各村积极组织开展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每月定期开展视频节目播放、科技培训、文化娱乐等活动,受惠群众达20余万人次。得6分。

(三)质量达标率(自评5分)

根据省厅要求,全市1204个行政村设备正常运行,完成全年活动开展计划。验收质量达标项目村数为1204个,已完工验收的项目数1204个,质量达标率为100%。得5分。

(四)专项资金使用率(自评5分)

2020年我市文化惠民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率为100%,政府采购的各种文化器材深受群众喜爱,设备正常使用运行,活动正常开展,达标率为100%。得5分。

(五)项目落实及创新(自评7分)

1、各乡镇均设有有固定的专职或兼职管理员,确保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工作日志填写规范准确,设备购置到位,宽带正常运行,完成当年项目任务。得1分。

2、确保每村举办文化宣传讲座、科技培训、文化娱乐等活动每年不少于10次。得5分。

3.2020年在全市民生工程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得1分。

六、项目效益(自评30分)

(一)社会效益(自评10分)

1.依托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每年至少开展10次不同的活动(如文化宣传讲座、科技培训、文化娱乐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用显著。得3分。

2.项目实施对满足当地农民崇德尚贤,提高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作用显著。得3分。

3.项目实施对提高当地农民参与文化活动积极性作用显著。得4分。

(二)可持续影响(自评10分)

1.通过项目的实施,对提高当地村民的文化素养和科学生活水平的作用效果明显。得3分。

2.通过项目实施,对传播先进文化,减少腐朽文化侵害成效明显。得4分。

3.建立群众需求征集、服务评价反馈等机制,提高农村文化建设项目与群众需求的契合度成效明显。得3分。

(三)农村群众满意度(自评10分)

农村群众满意度达到97%以上。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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