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80/202101-00010 信息分类: 公共文化设施名录
发布机构: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1-01-22 发布日期: 2021-01-22 15:2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2020年宿州市文化惠民工程——公共文化场馆
开放绩效自查报告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2020年宿州市文化惠民工程——公共文化场馆
开放绩效自查报告

来源: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1-22 15:2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1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我局参照2019年度《安徽省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绩效评价指标》对2020年度全市公共文化场馆开放进行绩效自评,自评100分,绩效评价等次优秀。现将全市具体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障机制(自评17分)

(一)规划编制(自评4分)

我局根据《国民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了《宿州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得2分。

《宿州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涉及农村文化建设内容详实,符合地方实际,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得2分。

(二)组织协调 (自评4分)

1、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完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落实。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牵头,局长张晓光参加,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全市进一步完善免费开放工作领导机制。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严格遵守免费开放工作要求,落实政策措施和配套资金。明确部门分工。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文化民生工程工作,成立了以局长张晓光为组长,分管局长陈洪荣为副组长,公共服务科全体成员以及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为成员的文化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同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邵作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文化民生工程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得1分。

2、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在民生工程联络员协调工作方面做文章,建立文化民生工程联络员会商制度,通过收集、整理、上报民生工作的动态信息、报表数据、做法及举措、成效及经验、问题及整改等,积极开展会商活动。认真听取和解答联络员相关问题询问,建立工作台账;结合工作调研,实行季督查,及时掌握免费开放实施进度和成效,及时交流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倾听意见和建议,督促解决免费开放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得1分。

3、我市免费开放工作,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得1分。

4、印发了《宿州市2020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办法》,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施内容、落实资金来源、强化保障措施,扎实推进全年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工作。得1分。

(三)宣传推动 (自评3分)

1、我市积极强化活动宣传。各级文化部门不断加大文化民生工程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文化民生工程。全市全年发表民生工程信息100余篇,其中在中央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市民生办等网站发表30篇。引导农村群众参加文化宣传讲座、科技培训和文化娱乐等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有力提高文化民生工程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得1分。

2、在2020年举行的公共文化场馆群众文化活动现场全部张贴“安徽民生工程”形象标识,共享全力打造民生工程品牌形象。得2分。

(四)目标确立 (自评6分)

1、根据《安徽省2020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办法》要求,问问局和各县(区)均制定了实施方案或项目计划书,设置了绩效目标。得1.5分。

2、我市制定了《宿州市2020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办法》、《宿州市文化惠民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宿州市2020年文化惠民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和20个三级绩效指标。得1.5分。

3、指标设定与年度任务数数相对应。得1.5分。

4、指标设定与预算确定的资金补助量相匹配。得1.5分。

二、资金落实(自评8分)

(一)资金到位率(自评4分)

2020年,我市免费开放经费全部落实到位,我局和市财政局按照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已拨付地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50万元,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每年各20万元的免费开放资金,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5万元,博物馆免费开放按照运行情况、接待人次、服务质量确定补助标准。公共文化场馆开放资金经市、县自查,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现象,确保了项目顺利完成。得4分。

(二)专项资金到位及时率(自评4分)

根据省厅相关文件要求,我市文化惠民工程资金于2020年1月底及时到位,到位及时率为100%。得4分。

三、项目管理(自评10分)

(一)制度健全有效性(自评2分)

1、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支撑点,是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改革成果的重要途径。我市高度重视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工作,多次召开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宿州市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办法》等文件,不断加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力度,推动服务升级转型,进一步健全所有免费开放规章制度,明确服务内容,并进行公示、公告,完善保障机制,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得1分。

2、成立督查小组,每月不定期赴各县区开展文化民生工程督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市各项目进展情况,对具体实施办法、专项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各项工程按时间、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对于监督和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整改文件跟踪直至达到整改。得1分。 

(二)验收管理完整性(自评2分)

1、及时组织检查督导全市文化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得1分。

2、验收人员配备合理,手续齐全。得1分。

(三)档案管理与信息传递(自评3分)

1、按照省厅要求根据进度按时按质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市民生办进行了月报、季报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确保报表及时准确,月度分析充分透彻。得2分。

2、各级文化和旅游局均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使文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项目档案、工作日志真实、完整、装订成册。得1分。

(四)资料报送情况(自评2分)

我市每月按时向省厅和市民生办报送信息资料,提供资料及时、齐全、真实、准确。得2分。

四、财务管理(自评5分)

(一)资金使用合规性(自评3分)

(1)我市专项资金设置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得1分;

(2)资金支付手续齐全,审批流程完善。得1分;

(3)资金支付凭证合规,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不合规票据支出等违规现象。得1分。

(二)国库集中支付或县级报账执行规范性(自评2分)

(1)我市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或县级报账制。得1分;

(2)国库集中支付或县级报账制程序和手续完备。得1分。

五、项目产出(自评30分)

(一)项目完成率(8分)

1、我市根据场馆开放任务,出台了《关于印发<宿州市2020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2020年文化惠民工程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2020年度工作任务。得2分。

2、全市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基本文化服务项目按规定时间免费开放,满足开放时间要求。其中市图书馆认真执行每周70小时工作制度;市文化馆认真执行全年365天开放,每周56小时工作制度;市博物馆全年完成免费开放310天;各县区图书馆、文化馆每周开放56个小时;各乡镇文化站每周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得2分。

3、全市各级场馆均满足开放时间要求,并大力开展基本文化服务。得2分。

4、全市公共文化场馆按照省厅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汇总场馆日志、活动图片、文字资料等,信息资料报送及时准确。得2分。

(二)完成时效(6分)

根据省厅规范性文件,我市公共文化场馆开放时间及基本文化服务活动按期完成,得6分。

(三)质量达标率(5分)

1、按照年度任务安排,我市各公共文化场馆节假日活动丰富。在认真做好馆内免费开放工作的同时,主动走出场馆,贴近群众,各级文化场馆结合元旦、春节等节庆,开展书画展、迎春节文艺演出、写春联送春联活动、元宵节猜灯谜等各类文化活动,节假日活动丰富,得2分。

2、我市公共文化场馆根据宿州实际,开展各类宿州特色戏曲展演特色等活动,实施帮扶当地特殊群体等服务,得3分。

(四)专项资金使用率(5分)

根据《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2020年全市公共文化场馆专项资金使用率为100%,得5分。

(五)项目落实及创新(8分)

1、全市公共文化场馆工作日志填写规范准确,场馆日常建设、管理、使用等各项工作落实有力,得2分。

2、2020年在全市县级以上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服务绩效评价培训班暨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得2分。

3、免费开放组织实施过程中对活动开展质量开展检查、督查。为强化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工作,我们按上级要求根据进度按时按质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市民生办进行了月报、季报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每月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现场检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区文化民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得2分。

六、项目效益(自评30分)

(一)社会效益(自评10分)

1.通过实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用显著。得3分。

2.项目实施对满足当地群众崇德尚贤,提高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作用显著。得3分。

3.项目实施对提高当地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积极性作用显著。得4分。

(二)可持续影响(自评12分)

1.通过项目的实施,对提高当地村民的文化素养和科学生活水平的作用效果明显。得4分。

2.通过项目实施,对传播先进文化,减少腐朽文化侵害成效明显。得4分。

3.建立群众需求征集、服务评价反馈等机制,提高文化建设项目与群众需求的契合度成效明显。得4分。

(三)农村群众满意度(自评8分)

农村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得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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