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80/202112-00024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1-12-17 发布日期: 2021-12-17 15:07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对市人大武静代表《关于加快推进宿州市乡村文旅产业发展的议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对市人大武静代表《关于加快推进宿州市乡村文旅产业发展的议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12-17 15:07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1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大武静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宿州市乡村文旅产业发展的议案,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突出规划引领,精准定位乡村文旅产业

经我局起草,市委市政府审议,先后出台《宿州市关于乡村旅游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中共宿州市委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的意见》《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提出重点开发乡村旅游产品,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旅游工作,科学有效指导乡村旅游发展布局。各县区也均出台配套政策文件,深入探索传统农业和文旅产业结合的发展道路,我局也将指导各县区做好辖区内旅游发展规划工作。

今年,我局已开展宿州市文化旅游重点资源调查工作,对全市文物、非遗等文化资源和景区景点、旅游商品等旅游资源进行调查统计,后期工作成果将形成《宿州市文化旅游重点资源品牌名录排序表》《宿州市“十四五”时期重点开发文化旅游资源名录表》等材料,推动文化旅游资源统一保护、规划、开发和营销。

目前,《宿州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已招标、启动编制;我局将设立乡村旅游发展专篇,重点分析研究,同步编写《宿州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用地政策解读》《宿州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指引》等指导手册,指导镇、村,发展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

二、关于丰富旅游文化内涵,找准乡村文旅发展契合点

我局将指导各县区文物部门加强与文联、档案、地方志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对宿州本地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的研究梳理,推动研究成果向文化旅游的转化运用,为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我局持续加大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利用,指导各县区编制重点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方案,近年来闵祠、福音堂、萧县蔡洼等文保单位均在资金支持下完善了消防工程,闵祠、九孔桥、宿州老城墙等得到了维修。

目前,《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基本编写完成、通过大会审议,下一步将修改完善后,报省人大批准发布;改条例的出台,将对宿州市存量众多的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起到较好的保护传承利用指导作用。

近年来,宿州市文化旅游品牌节庆活动丰富,如砀山梨花节、酥梨采摘节、萧县伏羊节、灵璧鸬鹚捕鱼节等,吸引众多省内外游客,国家、省市级媒体纷纷进行报道,持续提高宿州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我局将持续推动非遗进景区,开展符合非遗传承特色的旅游活动,结合“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创新实施;2021年举办了安徽省传统戏剧扶持项目汇演比赛暨中国(宿州)大运河非遗美食展、“中国旅游日”宿州市主题活动暨“品美食 赏非遗 游宿州”推介会、宿州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暨非遗购物节文化惠民消费活动,市民游客纷至沓来,文化旅游美食体验丰富。

十四五期间,我局将积极引导各县区常态化举办文化旅游品牌节庆活动,指导各县区重点打造1个县域节庆活动、3-5个镇域节庆活动,争取获拨更多专项省级营销培育资金,促进我市旅游节庆活动品牌化,发挥旅游节庆的富民作用。

三、关于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提升乡村文旅发展硬实力

我局坚持以点带面,积极推动44个省级以上重点旅游扶贫村,开展乡村旅游“八个一”提升工程建设,即:1个旅游接待点(游客服务中心)、1个旅游停车场、1座旅游公厕、1个旅游点、1家农家乐(乡村客栈)、1组标识标牌、1篇导游词、1名导游(讲解)员,着力改善基础设施和服务环境。指导各旅游村镇结合镇域及村域特点和民俗风情,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导引标识、景观小品等,充分体现村落的文化内涵。

经省文化和旅游厅反馈,在十四五期间,相关村仍将获得系列资金支持,持续深化发展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

四、关于做强文化旅游服务,提高乡村文旅发展满意度

我局将指导各县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乡村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对已评定的农家乐、民宿、特色村、特色镇等加强综合管理和安全监督。配合市农委,引导培育生态环境优、产业优势大、发展势头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在人才培训方面,我局将积极组织乡村旅游、乡村文化等主题的培训班,遴选县区、乡镇、村、农家乐、示范点,从事旅游产业、文化产业的行政人员、致富带头人等,赴芜湖、南京、扬州等地学习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融合发展的典型经验、成功实例,重点选择乡村文化、红色文化、水资源、生态资源等较为丰富的地区学习借鉴经验,切实提高参训人员业务水平与创新意识,助力乡村旅游发展。深入实施“人才强旅、科教兴旅”战略,加强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鼓励规划、建筑、设计、艺术、管理等各类专业人才通过到基层挂职等方式帮扶指导旅游业发展。参与实施“旅游英才计划”,重点培养旅游研究型专家、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和职业经理人。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深化校企合作,积极推进涉旅行业全员培训。

五、关于加大对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投入

宿州市目前暂未设立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下一步将积极争取。由市政府统筹供给文化和旅游发展相关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乡村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不断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投入。鼓励县(区)政府统筹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六、关于部门协作,多规融合,形成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合力

目前,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的发展,主要受限于土地、规划;我局,将积极与市农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商,形成可行性较强的意见建议,报市委、市政府决策;力争解决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发展的主要矛盾,整合旅游、农业、工商、税务、财政、宣传、金融等部门力量,对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发展,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宣传。

七、关于突出政府主导,建立高效的工作领导体制和管理运行机制

我市已设立了宿州市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多部门参与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进全市旅游发展工作。已形成,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乡村产业发展的工作调度机制,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全力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办理类型:持续办理 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57-302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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