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2022年宿州市旅游团队大巴车发车补助政策》的通知
宿文旅秘〔2022〕27号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重点旅行社(分社),符离大道沿线重点景区、场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和《安徽省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激发宿州市旅游消费潜力,帮助旅游领域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恢复发展,促进旅游市场的回暖和复苏,结合省、市相关工作安排,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5月初—12月底)执行《2022年宿州市旅游团队大巴车发车补助政策》,现就相关资金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政策制定依据
《安徽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依据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鼓励开展工会会员“春游秋游”活动。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省内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民宿、乡村旅游重点村、红色旅游景点等承接省内疗休养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及相关运营机构等承接研学服务业务。
二、政策执行、申报、兑付时间安排
执行时间: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每周二之前,旅游团队大巴车发车单位,向属地文化和旅游局,申报该周周三至下周周二的计划发车团队班次。
初审时间:计划发车团队班次,成行后7个工作日内,向属地文化和旅游局,提交补助资金兑付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每个月需编发对应的公示介绍文章。
兑付时间:每个季度,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各县(区) 文化和旅游局初审公示情况、各旅游团队大巴车发车单位补助资金兑付相关资料,安排补助资金兑付。
三、 申报主体与流程要求
(一)申报主体
宿州市各重点旅行社(分社)、旅游团队大巴车发车单位。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1)线路设计申报
本年度政策,主要围绕符离大道沿线文化旅游资源点进行线路设计,各旅游团队大巴车发车单位,需完成线路设计,并按周申报发车班次。
线路设计要求: 一日游产品,至少包含符离大道沿线1处收费型景区景点、1处免费型参观点位,安排1次午餐。
线路申报材料: 各申报主体,需填写发车班次申请表(附件1),包括拟发车日期(设计阶段可表述为每周X)、交通线路、游览景点、收客规模预测、成本核算、市场售价、诚信承诺(承诺让利与市民和游客、承诺提供优质服务)等。
(2)县区资料初审
各申报主体,需将线路申报材料,报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初审备案,经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同意后运营执行,相关成团信息规范录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需督促指导相关申报主体,拍摄产品运营期间的团队游览照片、撰写相关宣传介绍文字,整合编写月度公示介绍文章,在县(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网或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
成团信息录入:确定发车的旅游团队,需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https:/lxs.mr.mct.gov.cn/login),录入团队信息、指导带团导游。
照片拍摄要求:团队集合照片1张(含条幅),旅游大巴车照片1张,团队游览照片1张,导游带团开启“导游之家”APP 的截图1 张。
票据合同整理:各申报主体,需填写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相关信息,并提供电子合同(或纸质合同)、行程单(或线路产品规范宣传资料)、团队游客名单表、景区景点消费票据(原件核验、复印件留存)、餐饮消费票据(原件核验、复印件留存)、相关照片。
(3)补助资金兑付
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及时将线路申报备案情况、月度执行公示情况等信息,同步至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补助资金,总量有限、兑完即止。
补助标准:对以大巴车发班的旅游团队,按照实际通行里程,往返100 公里(含)以内的600 元/班,往返100公里至150(含)公里的800元/班,往返150公里以上的1000元/班。
四、 各景区、场馆配合安排
(1)符离大道沿线收费型景区景点:萧县皇藏峪国家森林公园、埇桥区五柳省级风景名胜区;
(2)符离大道沿线免费型参观点位:宿州博物馆、宿州新汴河景区、宿州市科技馆、埇桥区西山花海、萧县蔡洼淮海战役红色旅游景区;
(3)各相关景区、场馆,需明确旅游团队接待联系人,为旅游团队提供优质、实惠的服务;相关收费项目,需低于市场对外售价,涉及门票售价、景交费用、讲解费用、研学产品费用等。
五、 其它说明事项
(1)本次补助政策,各申报主体,要按照程序完成行前产品线路设计与发班计划申报、行后补助资料整理与公示宣传联动。
(2)本次补助政策,各申报主体,要按照市场管理科工作要求,做好旅游团队安全运行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相关线路,成熟一条、执行一条,未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视为无效产品。
(3)本次补助政策,为平衡市场竞争压力,原则上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每周备案执行的旅游团队产品班次,不超过2班;对旅行社积极性较高的县(区),可采用轮换制备案安排。
(4)本次补助政策,各申报主体,要向属地县(区)文化和旅游局,保质保量提供照片素材、文字素材,便于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按月度撰写公示介绍文章、开展联动宣传。
(5)本次补助政策,使用宣传条幅为“宿州人游宿州XXX 单位符离大道—最美风景道之旅”。
(6)本次补助政策,各景区、场馆要做好接待工作配合,提供优于现行团队价格的门票、讲解、服务等;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要指导申报主体选择的用餐点,适量安排“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经典菜品,积极为申报主体推荐具备条件的农家乐、休闲旅游点、民宿等用餐地点。
(7)本次补助政策,机关企事业单位交由旅行社承接举办的工会类团队游活动,也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六、 相关工作要求
(1)请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于4月27日上午下班前,报送线路产品初审备案工作联系人(姓名、单位、职 务、手机号),并将相关活动文件,转发至各重点旅行社(分社)。
(2)请相关景区、场馆,于4月27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旅游团队接待联系人(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便于旅行社具体对接价格、服务等事项。各县区局、景区、场馆联系人,请按时报送至267454137@qq.com。
(3)请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指导重点旅行社,开展班次申报及团队发车;相关申请表、照片文字、票据资料,按照文件要求整理存档、发布公示宣传稿件。
联系人:资源开发产业科,徐 珂, 0557-3027229。
资源开发产业科,谭彩虹, 17605570267。
附件:1、旅游团队大巴车发车班次申报表
2、旅游团队大巴车补助资金申报表
3、县区、景区、场馆联系人统计表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4月19日
旅游团队大巴车发车班次申报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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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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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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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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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办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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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发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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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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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览 点位 |
收费型参观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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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型参观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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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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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路线及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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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核算 及市场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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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郑重承诺:在经营中坚持诚实守信、明码实价、公平合法的原则,为游客提供优美、安全、优质的环境和服务。 法人代表签字: 经办人员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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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文旅局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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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文旅局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附件2:
旅游团队大巴车补助资金申报表
申报单位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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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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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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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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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办 人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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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发班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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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 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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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览 点位 |
收费型参观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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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型参观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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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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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交通 里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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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信 息 |
(申报单位户名、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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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相关申报材料请附后) |
团队在全国旅游监管平台上电子合同(或同业合同)、国内游团队信息、导 游带团开启“导游之家”APP截图、票据、行程单、活动照片等;在县区文旅 局政务公开网或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月度公示介绍文章截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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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郑重承诺:上述填报信息及所附证明材料全部属实。如有虚假,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经办人员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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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文 旅局审核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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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文旅局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附件3:
县区、景区、场馆联系人统计表
县区名称 |
县区文旅局 联系人姓名 |
单位名称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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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名称 |
景区、场馆 联系人姓名 |
单位名称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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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团队接待和价格 洽谈,为不同人员,请一并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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