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一图读懂《宿州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3年1月31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宿州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宿政办秘〔2023〕5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全域旅游品质,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安徽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厅〔2022〕10号),我市将乡村旅游将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结合县区特色和工作实际,制定落实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三年行动计划》的制定出台,是为了更好的把乡村旅游规模做大、产品做精、环境做美、品牌做响、产业做强,进一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激发消费活力、推动产业升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乡村全面振兴。
我市拟利用三年时间,通过标准化引领、多元化参与、品质化提升、集群化发展,参与实施乡村旅游“421”行动,围绕“精品主题村、特色美食村、旅游风景道、后备箱工程基地”开展创建,打造精品民宿、招引运管人才,着力推进乡村旅游“微创意、微改造”提升工程,形成空间布局合理、产品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产业多元融合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5月,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安排资源开发科相关业务负责人,研究省级政策文件和其它参考文件,撰写完成《宿州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6月-7月,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就《宿州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征求了21家单位意见,其中无意见20家,有意见1家(市财政局、部分采纳);6月20日-7月20日,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天数为30天;通过对《宿州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持续完善,于2023年1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并于2023年1月31日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一是通过本文件的实施,推动宿州市乡村旅游业态产品更加丰富,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综合效益更加凸显,形成空间布局合理、产品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产业多元融合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力争到2025年,全市乡村旅游接待达1000万人次,乡村旅游收入达70亿元。
二是通过本文件的实施,利用2023-2025三年时间,通过标准化引领、多元化参与、品质化提升、集群化发展,做好乡村旅游“421”品牌创建工作,积极打造“精品主题村(省级5处)、特色美食村(省级6处)、旅游风景道(省级1处)、后备箱工程基地(省级6处)”等品牌。
三是通过本文件的实施,指导各县区,指导相关镇村,充分发挥乡村特色资源优势,立足生产、生活、生态,打造精品民宿、招引运管人才,着力推进乡村旅游“微创意、微改造”提升工程,加强统筹规划,整合项目资源,创新发展模式,着力把乡村旅游规模做大、产品做精、环境做美、品牌做响、产业做强。
五、主要任务
《宿州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参考省级政策文件统筹编写,共五大部分、10项工作。
(一)创建乡村旅游村级品牌。围绕酥梨、黄桃、葡萄、粉丝、甜叶菊等特色产业,打造精品“主题村”。到2025年,全市打造5个省级精品主题村、15个市级精品主题村。创建特色“美食村”。按照《特色美食村推选基础条件》标准要求,指导打造6个省级特色美食村、9个市级特色美食村。
(二)提升乡村旅游风景道建设。加快推动我市旅游风景道发展,串珠成链。到2025年,全市力争打造1条省级旅游风景道、5条市级乡村旅游风景道。围绕乡村旅游风景道沿线,到2025年,全市力争打造10处市级露营、自驾基地营地。
(三)乡村旅游“好礼”培育行动。评选推出“宿州礼物”系列产品,设计“吃在宿州”“念在宿州”“源在宿州”等主题。推动农林牧副渔等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化,到2025年,全市打造6家省级、9家市级“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基地”。
(四)培育乡村旅游经营主体。支持优质乡村民宿开展连锁化经营,到2025年,全市重点培育建设30家精品民宿、建设30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广泛开展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行动,到2025年,全市组织乡村旅游经营管理培训不少于10场、参训的乡村旅游村庄、景区、民宿、餐饮等经营管理人才不少于1000人次,重点遴选乡村旅游经营管理人才55人。
(五)提升乡村旅游“微创意、微改造”。围绕村落、田园、道路、建筑、植物、设施、夜景以及整体风貌等八大重点,到2025年,全市打造550处乡村旅游“双微”改造提升点。
六、落实举措
《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加强统筹协调、加大资金支持、强化要素保障、提升服务品质、创新商业模式、夯实工作任务六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有力保障《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制定《宿州市乡村旅游分年度发展目标任务》、《宿州市乡村旅游“421”行动分县(区)发展目标任务》,推进工作落实。要求各相关单位结合任务分工,总结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七、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科室:资源开发科
咨询电话:0557-3027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