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80/202302-00026 信息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3-02-08 发布日期: 2023-02-08 15:5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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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文本

来源: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2-08 15:5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1

1. “办公场所租赁费”项目。

(1)项目概述:局机关办公场所租赁,维持单位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维持单位正常运转。

(3)实施主体: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2025年。

(5)项目内容:局办公场所租赁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6)年度预算安排:36万元。

    2.博物馆“地方配套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含文物征集经费、学术研究及文化交流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宿州博物馆是国家一级博物馆、国家AAAA级景区、安徽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省研学旅行基地。市博物馆 2010年10月正式对外免费开放以来,每年开放310天以上,顺 利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全馆共分为三层: 一层为库房、办公区域、临时展厅和民间艺术馆。其中,民间艺术馆包括地方戏曲、埇桥马戏、民间工艺、书画艺术和灵璧奇石5个部分。二、三层是展示宿州历史文化展厅,包括九州通衢、人文溯源、秦汉雄风、汴水咽喉、明清遗韵、现代风云、人杰地灵等7个部分。宿州博物馆已经成为研究保护、宣传展示宿州历史文化的平台和窗口,成为宿州人民的骄傲。

(2)立项依据:根据《博物馆条例》、《关于全国博物馆、纪 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中宣发[2008]2号)等文件精神,由地方财政配套免费开放资金。

(3)实施主体:宿州市博物馆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2025年。

(5)项目内容:“地方配套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含文物征集经费、学术研究及文化交流经费)"用于博物馆日常运行及免费 开放、社教活动、展览布展、交流、宣传、场馆日常维护维修、文物征集等。

(6)年度预算安排:200万元。

    3. “美术馆公益岗位人员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宿州美术馆作为我市艺术类展览馆,是收藏保存、展示和研究美术作品的公共文化机构,该项目用于保障美 术馆公益岗位人员基本工资及社保缴费。

(2)立项依据:编办文件中批准美术馆15个政府购买岗位。

(3)实施主体:宿州美术馆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2025年。

(5)项目内容:美术馆政府购买人员的基本保障。

(6)年度预算安排:70.5万元。

4. “美术馆运行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宿州美术馆作为我市艺术类展览馆,是收藏、保存、展示和研究美术作品的公共文化机构,也是我市重点工程,2022年9月对公众免费开放。

(2)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2020年8月26日签发的《市美术馆项目推进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宿州美术馆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2025年。

(5)项目内容:保障美术馆正常开馆运行,使得宿州美术馆 6个展厅、公共服务区、办公区、库房、研究培训部、学术报告厅、拍卖厅、多功能厅、停车场、草坪绿化、灯光亮化等区域功 能正常发挥作用。

(6)年度预算安排:300万元。

    5.“市级应急广播系统二期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宿州市市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所建设应 急广播平台遵循省、市、县三级结构,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特点,建立安全可靠、快速高效、平战结合、统一联动的应急广播系统,确保应急消息 能迅速接收、启动及时、到达准确,实现广播信息的分类型、分级别、分区域、分人群的有效传播。市级应急广播平台横向与宿 州市应急办、气象局等预警信息发布部门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连接,向上连接省级应急广播平台,向下连接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并能与宿州市广播电视台的频道、频率播出系统对接实现应急消息的接入、调度、分发和效果评估的功能。

(2)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十三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安徽省 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扎实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意见》。

(3)实施主体: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年。

(5)项目内容:1、建立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市级应急广播平台、提升县(区)级平台;推进应急广播与各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有机结合。2、完善传输覆盖网络。建设主备信号传输通道;优化有线电视覆盖网;完善广播覆盖网;推进地面数字电视广播 覆盖网建设;建设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

(6)年度预算安排:260.88万元。

 6.宿州市博物馆“汴水咽喉”展厅展陈提升改造"项目。

(1)项目概述。宿州市博物馆"汴水咽喉"展厅以古城宿州与大运河的密切关系等为主要展示内容,但开放至今,展览已经走过了近10个年头,在陈列设计和设施、设备等方面都已显落后和陈旧,急需进行展陈提升。

(2)立项依据。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馆藏文物展陈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物博函【2016】1813号)文件第三条要求:“加强展览和库房设施维护,完善基础条件,逐步将钢化玻璃展柜更换为符合安全要求的夹层玻璃展柜”。

(3)实施主体。宿州市博物馆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年。

(5)项目内容。深挖古城宿州与大运河的密切关系,对陈旧布展方式进行提升改造;进一步做好大运河文化带保护利用工作,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改造营商环境。

(6)年度预算安排。577.85万元。

    7.“图书馆购置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宿州图书馆是国家一级图书馆、第五届安徽省亲子阅读体验基地、中国图书馆学会成员单位、安徽省图书馆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宿州图书馆全年365天向社会免费开放,每周开放时间70小时。提供图书报刊借阅、电子阅览、参考咨询、展览讲座、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等现代知识信息服务,是广大市民学习知识、思想交流和文化休闲的理想场所。图书馆购置经费”用于图书馆购置图书及专业设备等。

(2)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文  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 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安徽省人民政  府关于2015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5〕1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文化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文化部<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60号)等文件精神,由地方财政供给资金。

(3)实施主体:宿州市图书馆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2025年。

(5)项目内容:用于图书馆购置供读者借阅的图书、期刊、报纸,数字资源以及图书馆需要的专业设备等。

(6)年度预算安排:80万元

    8. “图书馆运行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宿州图书馆是国家一级图书馆、第五届安徽 省亲子阅读体验基地、中国图书馆学会成员单位、安徽省图书馆 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宿州图书馆全年365天向社会免费开放,每 周开放时间70小时。提供图书报刊借阅、电子阅览、参考咨询、展览讲座、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等现代知识信息服务,是广大市民学习知识、思想交流和文化休闲的理想场所。“图书馆运行经费是图书馆免费开放日常运行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 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安徽省人民政  府关于2015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5)1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文化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文化部<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60号)等文件精神,由地方财政配套免费开放资金。

(3)实施主体:宿州市图书馆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2025年。

(5)项目内容:用于图书馆日常运行及免费开放区域供水供电及物业管理、日常设备设施管理及维护、图书馆服务网点建设、开展各类读者活动、展览、培训等。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9. “文化馆运行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宿州市文化馆是国家一级文化馆。文化馆公 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小剧场、展览厅、露天剧场、室外文化活动广场、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文化馆免费提供基本文化服务项目有: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 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化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文化馆运行经费”是文化馆免费开放日常运行经费。

(2)立项依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意见》(文财务发[2011]5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 2020年)》,《安徽省文化馆服务标准》。

(3)实施主体:宿州市文化馆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年至2025年。

(5)项目内容:用于文化馆日常运行及免费开放、社教活动、展览布展、宣传、日常维护等。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10. “文化强市专项(含戏曲进校园等)”项目。

(1)项目概述:财政部门结合我市文化旅游工作实际,提前 下达部分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文化事业发展、旅游产业发展以及 非遗、演艺、招商引资、人才培训、文明创建等工作。

(2)立项依据:依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  旅游业的意见》(宿政发〔2013〕15号)、《宿州市关于乡村旅游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宿政办发〔2016〕25号)、《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的意见》(宿发〔2017)33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设立该资金专项。

(3)实施主体: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2025年。

(5)项目内容:充分发挥文化旅游专项资金实效,引导推动 文化旅游产业复苏发展,组织开展旅游景区创建、乡村旅游提升、旅游市场开拓、重点活动、公共服务提升、建设文明城市、旅游数据统计、艺术创作展演、非遗传承利用、文物保护开发、重点工作督办、综合培训、媒体宣传等工作事项,依法依规用好文化旅游专项资金,支持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发展。

(6)年度预算安排:600万元

    11. “文化市场执法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是财政全额拨 款的参公单位。主要职能是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该项目主要用于保障文化市场的执法监督检查支出,做好文化市场执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职能作用,维护文化市场环境安全规范有序。

(2)立项依据:根据中央、省两办关于执法经费保障的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4)起止时间:常年项目。

(5)项目内容:该项目主要用于文化市场的执法监督检查支出,扎实开展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使文化市场呈现出积极、健康、和谐、有序的良好态势。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

    12. “文物保护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全市境内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和其他可能涉及到埋藏文物地区的建设项目,进行依法监管和前期调查、勘探和后期的跟踪。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破坏情况,及时进行维修,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其他各项职责。

(2)立项依据:《文物保护法》等法规

(3)实施主体:宿州市文物管理所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2025年。

(5)项目内容:对全区文物重点保护单位进行排查,加强 文物执法督查,对文物单位进行最大限度的保护与利用,确保文物安全;落实文物保护“四有”工作,即有文物保护标志碑,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有记录档案,有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

(6)年度预算安排:15万元。

    13. “文艺院团离退休人员专项经费2023”项目。

(1)项目概述:文艺院团离退休人员(含提前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2)立项依据:《市直国有专业文艺演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宿文改【2012】1号)、宿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19号文件《研究宿州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工作》

(3)实施主体: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2025年。

(5)项目内容:文艺院团离退休人员(含提前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6)年度预算安排:480万元。

    14. “演艺集团改制专项”项目。

(1)项目概述:2012年4月,宿州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正式 挂牌成立。包含原市直的三个专业剧团(宿州市梆子剧团、宿州 市泗州戏剧团、宿州市坠子剧团)。改制后的在职职工,按照《市直国有专业文艺演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宿文改【2012】1号)文件规定和宿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19号文件《研究宿州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工作》规定,演艺集团改制时确认的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以事业发展补助方式由财政落实。

(2)立项依据:《市直国有专业文艺演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宿文改【2012】1 号)、宿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19号文件《研究宿州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工作》

(3)实施主体: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2025年。

(5)项目内容:宿州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时确认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6)年度预算安排:484.64万元。

    15. “艺术创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以开展戏剧创作,促进艺术繁荣为宗旨,开展戏剧研究创作、群众文化节目编排、音乐创作舞台指导、文学创作、文史资料搜集出版等。

(2)立项依据:为开展艺术研究创作,弘扬民族文化。

(3)实施主体:宿州市艺术研究所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2025年。

(5)项目内容:剧目创作、文学创作培训、舞蹈培训等。

(6)年度预算安排:5万元。

    16. “艺术中心公益岗位人员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宿州市文化中心位于位于宿州的重要城市位置,银河公园南侧,东至人民路,南至胜利路,西至政新路,北至三八河。文化中心不论是平面设计还是造型设计,都宛如一朵正盛开的和谐之花,文化中心是功能与艺术造型,功能与寓意完 美结合的典范。文化艺术中心由大剧场、露天剧场、图书馆和文化馆四部分组成。已经成为宣传展示宿州文化的平台和窗口,成为宿州人民的骄傲。“艺术中心公益岗位人员补助”是文化艺术中心免费开放保障人员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关于全国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宿州市文化艺术中心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2025年。

(5)项目内容:用于市文化艺术中心所属图书馆、文化馆日常运行及免费开放、社教活动、展览布展、宣传等人员保障。

(6)年度预算安排:84.6万元。

    17. “艺术中心维修保养及运行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宿州市文化中心位于位于宿州的重要城市位置,银河公园南侧,东至人民路,南至胜利路,西至政新路,北至三八河。文化中心不论是平面设计还是造型设计,都宛如一朵 正盛开的和谐之花,文化中心是功能与艺术造型,功能与寓意完 美结合的典范。文化中心由大剧场、露天剧场、宿州图书馆(国家一级馆)和宿州文化馆(国家一级馆)四部分组成。已经成为宣传展示宿州文化和广大市民阅读、提高群众文化和艺术的平台和窗口,成为宿州人民的必不可少的活动场所。艺术中心维修保养及运行经费”是文化艺术中心保障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艺术中心正常运行。

(2)立项依据:根据关于全国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宿州市文化艺术中心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2025年。

(5)项目内容:用于宿州市文化艺术中心日常运行及免费开放、社教活动、展览布展、宣传、日常维护等。

(6)年度预算安排:2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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