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80/202309-00004 信息分类: 保障政策
发布机构: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3-09-07 发布日期: 2023-09-07 16:2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图书馆办证规则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图书馆办证规则

来源: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9-07 16:2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1

1、读者办理我馆读者卡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未成年人需在家长陪同下持户口簿在我馆一楼大厅办理。一卡需缴纳押金100元(读者卡全馆通用)。

2、读者卡在我馆各个借书处通用,每卡每次可外借图书2册、借期90天,可续借一次90天。

3、读者借书逾期又未办理续借手续的,将收取一册一天0.1元超期费。

4、读者卡请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请及时挂失和补卡,否则发生问题由读者本人承担。每补一张卡,收取5元工本费。

5、读者退卡时,须还清所借的全部图书后,押金全额退回。办理退卡手续时,须读者本人持本人身份证、押金收据读者卡(三者缺一不可)在一楼大厅办理。

读者卡办理的详细内容,请读者仔细阅读《宿州图书馆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开放工作服务指南》。

办卡地点:图书馆一楼大厅总服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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