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80/202307-00002 信息分类: 财政资金
发布机构: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3-07-06 发布日期: 2023-07-06 12:1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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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

来源: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7-06 12:1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1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预算本年财政拨款安268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2686.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00万元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办公场所租赁费”项目。

1)项目概述局机关办公场所租赁,维持单位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维持单位正常运转。

3)实施主体: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2025年。

5)项目内容局办公场所租赁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6)年度预算安排36万元。

7)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2.“美术馆公益岗位人员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宿州美术馆作为我市艺术类展览馆,是收藏、保存、展示和研究美术作品的公共文化机构,该项目用于保障美术馆公益岗位人员基本工资及社保缴费

2立项依据编办文件中批准美术馆15个政府购买岗位。

3)实施主体:宿州美术馆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2025年。

5)项目内容美术馆政府购买人员的基本保障。

6)年度预算安排70.5万元。

7)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3.“美术馆运行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宿州美术馆作为我市艺术类展览馆,是收藏、保存、展示和研究美术作品的公共文化机构,也是我市重点工程,2022年9月对公众免费开放。

2)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2020年8月26日签发的《市美术馆项目推进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宿州美术馆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2025年。

5)项目内容:保障美术馆正常开馆运行,使得宿州美术馆6个展厅、公共服务区、办公区、库房、研究培训部、学术报告厅、拍卖厅、多功能厅、停车场、草坪绿化、灯光亮化等区域功能正常发挥作用。

6)年度预算安排:300万元。

7)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4.“市级应急广播系统二期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宿州市市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所建设应急广播平台遵循省、市、县三级结构,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特点,建立安全可靠、快速高效、平战结合、统一联动的应急广播系统,确保应急消息能迅速接收、启动及时、到达准确,实现广播信息的分类型、分级别、分区域、分人群的有效传播。市级应急广播平台横向与宿州市应急办、气象局等预警信息发布部门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连接,向上连接省级应急广播平台,向下连接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并能与宿州市广播电视台的频道、频率播出系统对接实现应急消息的接入、调度、分发和效果评估的功能。

2)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十三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意见》。

3)实施主体: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年。

5)项目内容:1、建立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市级应急广播平台、提升县(区)级平台;推进应急广播与各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有机结合。2、完善传输覆盖网络。建设主备信号传输通道;优化有线电视覆盖网;完善广播覆盖网;推进地面数字电视广播覆盖网建设;建设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 

6)年度预算安排:260.88万元。

7)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5.“图书馆购置”项目。

1)项目概述宿州图书馆是国家一级图书馆、第五届安徽省亲子阅读体验基地、中国图书馆学会成员单位、安徽省图书馆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宿州图书馆全年365天向社会免费开放,每周开放时间70小时。提供图书报刊借阅、电子阅览、参考咨询、展览讲座、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等现代知识信息服务,是广大市民学习知识、思想交流和文化休闲的理想场所。“图书馆购置经费用于图书馆购置图书专业设备

2)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5〕1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文化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文化部<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60号)等文件精神,由地方财政供给资金。

3)实施主体:宿州市图书馆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2025年。

5)项目内容用于图书馆购置供读者借阅的图书、期刊、报纸,数字资源以及图书馆需要的专业设备等。

6)年度预算安排80万元

7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6.“图书馆运行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宿州图书馆是国家一级图书馆、第五届安徽省亲子阅读体验基地、中国图书馆学会成员单位、安徽省图书馆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宿州图书馆全年365天向社会免费开放,每周开放时间70小时。提供图书报刊借阅、电子阅览、参考咨询、展览讲座、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等现代知识信息服务,是广大市民学习知识、思想交流和文化休闲的理想场所。“图书馆运行经费”是图书馆免费开放日常运行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5〕1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文化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文化部<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60号)等文件精神,由地方财政配套免费开放资金。

3)实施主体:宿州市图书馆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2025年。

5)项目内容用于图书馆日常运行及免费开放区域供水供电及物业管理、日常设备设施管理及维护、图书馆服务网点建设、开展各类读者活动、展览、培训等。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7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7.“文化馆运行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宿州市文化馆是国家一级文化馆。文化馆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小剧场、展览厅、露天剧场、室外文化活动广场、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文化馆免费提供基本文化服务项目有: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化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文化馆运行经费”是文化馆免费开放日常运行经费。
    2)立项依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安徽省文化馆服务标准》。

3)实施主体:宿州市文化馆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年至2025年。

5)项目内容:用于文化馆日常运行及免费开放、社教活动、展览布展、宣传、日常维护等。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7)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8.“文化强市专项(含戏曲进校园等)”项目。

1)项目概述:财政部门结合我市文化旅游工作实际,提前下达部分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文化事业发展、旅游产业发展以及非遗、演艺、招商引资、人才培训、文明创建等工作。

2)立项依据:依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宿政发〔2013〕15号)、《宿州市关于乡村旅游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宿政办发〔2016〕25号)、《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的意见》(宿发〔2017〕33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设立该资金专项。

3)实施主体: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2025年。

5)项目内容:充分发挥文化旅游专项资金实效,引导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复苏发展,组织开展旅游景区创建、乡村旅游提升、旅游市场开拓、重点活动、公共服务提升、建设文明城市、旅游数据统计、艺术创作展演、非遗传承利用、文物保护开发、重点工作督办、综合培训、媒体宣传等工作事项,依法依规用好文化旅游专项资金,支持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发展。

6)年度预算安排:600万元

7)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9.“文艺院团离退休人员专项经费2023”项目。

1)项目概述文艺院团离退休人员(含提前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2)立项依据《市直国有专业文艺演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宿文改【2012】1号)宿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19号文件《研究宿州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工作》

3)实施主体: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2025年。

5)项目内容文艺院团离退休人员(含提前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6)年度预算安排480万元。

7)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10.“演艺集团改制专项”项目。

1)项目概述2012年4月,宿州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包含原市直的三个专业剧团(宿州市梆子剧团、宿州市泗州戏剧团、宿州市坠子剧团)。改制后在职职工按照《市直国有专业文艺演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宿文改【2012】1号)文件规定和宿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19号文件《研究宿州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工作》规定,演艺集团改制时确认的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以事业发展补助方式由财政落实。

2)立项依据《市直国有专业文艺演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宿文改【2012】1号)宿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19号文件《研究宿州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工作》

3)实施主体: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2025年。

5项目内容宿州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时确认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6年度预算安排484.64万元

7)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11.“艺术中心公益岗位人员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宿州市文化中心位于位于宿州的重要城市位置,银河公园南侧,东至人民路,南至胜利路,西至政新路,北至三八河。文化中心不论是平面设计还是造型设计,都宛如一朵正盛开的和谐之花,文化中心是功能与艺术造型,功能与寓意完美结合的典范。文化艺术中心由大剧场露天剧场、图书馆和文化馆四部分组成。已经成为宣传展示宿州文化的平台和窗口,成为宿州人民的骄傲。“艺术中心公益岗位人员补助”是文化艺术中心免费开放保障人员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关于全国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宿州市文化艺术中心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2025年。

5)项目内容用于市文化艺术中心所属图书馆、文化馆日常运行及免费开放、社教活动、展览布展、宣传等人员保障。

6)年度预算安排84.6万元

7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12.“艺术中心维修保养及运行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宿州市文化中心位于位于宿州的重要城市位置,银河公园南侧,东至人民路,南至胜利路,西至政新路,北至三八河。文化中心不论是平面设计还是造型设计,都宛如一朵正盛开的和谐之花,文化中心是功能与艺术造型,功能与寓意完美结合的典范。文化中心由大剧场露天剧场、宿州图书馆(国家一级馆)和宿州文化馆(国家一级馆)四部分组成。已经成为宣传展示宿州文化和广大市民阅读、提高群众文化和艺术的平台和窗口,成为宿州人民的必不可少的活动场所。“艺术中心维修保养及运行经费”是文化艺术中心保障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艺术中心正常运行。

2)立项依据根据关于全国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宿州市文化艺术中心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3-2025年。

5)项目内容用于宿州市文化艺术中心日常运行及免费开放、社教活动、展览布展、宣传、日常维护等。

6)年度预算安排230万元

    (7)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附件: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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