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11月份第2次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1-20 22:3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1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地方编码 | 公开状态 | 权责事项名称 | 失信严重程度 |
宿州市埇桥区杰晴文具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302MA8R06FE28 | 武晴晴 | (宿)文综罚字〔2023〕37号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 | 2023年10月25日,宿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武晴晴经营的宿州市埇桥区杰晴文具店进行检查在场所货架上发现《动物故事》等共计7种28本出版物。经请示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执法人员对该批出版物采取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后经调查证实,当事人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其行为系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出版物28本,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0.05 | 2023-11-10 | 2023-11-10 | 2026-11-10 | 宿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113413000031874801 | 宿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113413000031874801 | 没收出版物28本 | 341300 | 0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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