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80/202311-00025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3-11-20 发布日期: 2023-11-20 22:3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11月份第2次行政处罚公示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11月份第2次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1-20 22:3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1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地方编码 公开状态 权责事项名称 失信严重程度
宿州市埇桥区杰晴文具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302MA8R06FE28 武晴晴 (宿)文综罚字〔2023〕37号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 2023年10月25日,宿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武晴晴经营的宿州市埇桥区杰晴文具店进行检查在场所货架上发现《动物故事》等共计7种28本出版物。经请示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执法人员对该批出版物采取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后经调查证实,当事人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其行为系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出版物28本,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0.05 2023-11-10 2023-11-10 2026-11-10 宿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113413000031874801 宿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113413000031874801 没收出版物28本 341300 0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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