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80/202403-00006 信息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4-03-12 发布日期: 2024-03-12 10:3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2024年“演艺集团改制专项(在职人员补助)”项目立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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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演艺集团改制专项(在职人员补助)”项目立项依据

来源: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12 10:3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1

(1)项目概述2012年4月,宿州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包含原市直的三个专业剧团(宿州市梆子剧团、宿州市泗州戏剧团、宿州市坠子剧团)。改制后在职职工按照《市直国有专业文艺演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宿文改【2012】1号)文件规定和宿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19号文件《研究宿州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工作》规定,演艺集团改制时确认的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以事业发展补助方式由财政落实。

(2)立项依据市直国有专业文艺演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宿文改【2012】1号)宿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19号文件《研究宿州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工作》

(3)实施主体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4年-2026年

(5)项目内容宿州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时确认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6)年度预算安排519.75万元

(7)绩效目标:发展演艺事业、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促进戏曲传承发展。

2.“文艺院团离退休人员专项经费(含增加退休费)”项目。

(1)项目概述文艺院团离退休人员(含提前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2)立项依据《市直国有专业文艺演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宿文改【2012】1号)宿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19号文件《研究宿州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工作》2023年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精神

(3)实施主体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4)起止时间项目期为2024年-2026年

(5)项目内容文艺院团离退休人员(含提前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6)年度预算安排760.04万元。

(7)绩效目标:保障文艺院团离退休人员(含提前退休人员)生活。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文艺院团离退休人员专项经费(含增加退休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210]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实施单位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3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760.04

   其中:财政拨款

      760.04

         上年结转

      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
目标

文艺院团离退休人员(含提前退休人员)生活保障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政策补助补贴单位

3个剧团

质量指标

资金支出合规性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时效指标

资金兑现流程时效性

12月底前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771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地方戏曲艺术发展

影响程度较高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

影响程度较高

提高离退休干部生活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改善或提升程度

影响程度较高

生态效益指标

本指标不适用本项目

不涉及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提高离退休人员幸福感的影响力

影响程度较高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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