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80/202403-00015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4-03-22 发布日期: 2024-03-22 16:5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3月份第三次行政处罚公示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3月份第三次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22 16:55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1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备注 公开状态 权责事项名称 失信严重程度
宿州市宿马园区乐瑶文具店(杨运凯)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2341392MA2UH63J14 杨运凯 (宿)文综罚字〔2024〕Y02号 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 2024年2月28日09时46分,宿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杨运凯经营的宿州市宿马园区乐瑶文具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场所正在经营之中,经营范围为卷烟、日用百货、玩具等。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场所入口货架下有世界经典文学名著·名师精读版《红楼梦》、《西游记》出版物共计2类17本。执法人员现场询问该场所负责人得知,该场所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当事人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的违法事实无异议。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出版物17本,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0.05 2024/3/19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0 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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