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80/202403-00019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4-03-29 发布日期: 2024-03-29 19:4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3月份第四次行政处罚公示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3月份第四次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29 19:4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1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备注 公开状态 权责事项名称 失信严重程度
胡丹丹 自然人 (宿)文综罚字〔2024〕03号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 2024年3月1日15时30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小果家影视小店”的经营地址安徽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凯旋门进行执法检查,后经调查,确认当事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其行为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
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警告,没收存有侵权复制品
的U盘27个,没收违法所得
贰仟零陆拾玖圆陆角贰分(¥2069.62),并处罚款
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00)。
0.1 2024/3/19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0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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