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4月份第一次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03 09:45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1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公开状态 | 权责事项名称 | 失信严重程度 | |||||||||||||||||||||
宿州市埇桥区于 | 个体工商户 | 92341302MA8R0KAK8H | 于娜 | (宿)文综罚字〔2024〕Y03号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 | 2024年2月28日,宿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宿州市埇桥区某某百货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在该场所正后方货架上有《红星照耀中国》(团结出版社)出版物共计5本。执法人员现场询问该场所负责人得知,该场所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后经调查当事人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的违法事实无异议。 |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一条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出版物5本,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0.05 | 2024/3/27 | 宿州市文化 | 0 | 未经批准,擅 | 1 | ||||||||||||||||||||||
贾红雨 | 自然人 | / | / | (宿)文综罚字〔2024〕Y05号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 | 2024年3月6日,宿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贾某某经营的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某经营场所内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场所左侧货架上发现4本《小学教材全解》六年级语文(下)出版物。当事人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其在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摆放和出售出版物的行为,已属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出版物4本,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0.05 | 2024/3/26 | 宿州市文化 | 0 | 未经批准,擅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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