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80/202401-00053 信息分类: 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
发布机构: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4-01-13 发布日期: 2024-01-13 16:4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4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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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4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文旅厅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13 16:4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

各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全省扎实推进繁荣兴盛的文化强省建设大会要求,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增强安徽文化归属感和软实力,2024年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以下简称送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凝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增强文化自信,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平均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演出剧(节)目应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3-5个小戏、折子戏根据群众需求,适当安排综艺演出节目。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各县(市、区)将本地新创现实题材优秀剧目非遗传统戏曲作品,纳入购买服务清单。

在坚持公共服务普惠性、确保每个行政村民均可享受送戏服务的基础上,鼓励各地积极创新,打破传统一村一场戏模式,突破行政区划范围,将人口较少、距离相近的行政村合并开展送戏演出。实施送戏+”行动,推动送戏与农文旅一体发展,结合传统节庆、当地民俗、乡村旅游旺季等时机,加大送戏频次,进一步提升送戏质效,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1. 送景点景区。送戏作为景点景区演艺活动重要内容之一,探索新型互动演出模式,使群众、游客感受到艺术魅力励将地方戏曲文化元素融入旅游资源、场所、设施和空间,着力培育和发展旅游文创商品、旅游演艺等多种新业态,提升旅游产业的创新发展能力

2. 送商业综合体。因地制宜培育中小型、主题性、地域性演出节目文艺演出+沉浸式,聚集提升商圈人气,为商圈赋能。

3. 送城市街区。戏曲演出引入城乡交接处以优质内容不断吸引游客和居民让常态化看戏成为街区新业态,打造主客共享新场景、街区文艺展演新地标。

三、购买服务

所有送戏演出必须采取政府采购方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实施。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预采购,2024送戏活动招标采购工作,原则上20241月底前完成采购数量多的县(市、区)可因地制宜合理划分标段,以保证演出质量

1. 严格采购条件为保证演出质量,参与采购的演出服务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年以上(含2年)的国有、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业绩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具有一定规模,演出器材齐备,固定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占比不少于10%)。

2. 及时招标采购。各县(市、区)根据采购任务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应经专家评审会论证和集体研究,要求内容详尽、目标明确、技术参数完整,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和质量效益的目标;应当明确采购方式,明确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和定标办法等。因购买的标的是服务,不宜采用竞争谈判的方式进行各地要建立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机制,采购文件应当设置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防范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合同行为的发生。

    3. 加强规范管理各地要加强送戏活动全过程管理。个行政4400元补助资金,应当全部用于送戏活动,不得挪作他用;二是中标服务单位、演出内容等应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中标服务单位要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确定的节目内容;严禁服务转包或变相转包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组织实施单位演出服务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将予以通报批评。擅自变更节目内容服务转包、变相转包的中标服务单位,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依法处罚

四、职责分工

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送戏活动的统筹、指导,采取调研、定期调度等形式,督促活动开展,及时掌握进度,指导提升活动实效。对辖区内每个县区的采购文件、演出计划进行审核把关,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并报送我厅公共服务处归档。

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是送戏活动实施主体,包括开展供需摸底调研、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招标采购、公开服务信息、跟踪督导及绩效评估

乡镇负责做好群众需求征集工作,协调中标演出服务单位、行政村等,统筹协调演出场地、时间等,广泛宣传发动,维护演出秩序,演出现场质量监督。

行政村负责做好活动宣传、提供演出场地、组织观众等工作,尤其要提前公布、广泛宣传演出信息,协助乡镇做好群众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和演出现场质量监督。

五、工作要求

1. 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制作节目清单,由群众点单,确定送戏演出剧目;要与中标演出服务单位共同制定实施方案、演出计划,多利用农闲、传统节庆、节假日安排演出,避免农忙季节恶劣天气条件下演出;通过县级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指导所在村业余文艺团队参与暖场演出,增强活动互动。

2. 加强督促检查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按照采购计划、合同执行、质量效果、资金使用等进行动态跟踪督查,确保活动有质有序推进。通过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市场执法机构等,加强演出现场督查。建立送戏进村服务反馈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每场演出由演出单位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见附件1),经演出地行政村委会盖章、乡镇文化站审核后,报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存档备查。

3. 加大活动宣传。各地要完善演出宣传机制,指导乡镇和行政村在演出前一周、演出前三天、演出当天等时间节点,利用网站、新媒体、乡村喇叭公示栏、宣传车等方式,加大活动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演出背景应统一制作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标识。

4. 确保活动安全。各地要周密部署,加强安全教育,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应急预案,特别是在组织群众观看演出过程中,各参与方要增强安全意识,确保送戏活动顺利实施和观众安全观演。

六、绩效考核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发布采购公告、中标信息、演出计划等,上传演出视频、报送相关信息等。每场演出要上传2分钟以内的短视频,短视频应能反映演出现场时间、地点、演出人员、观众数量等。每个中标演出服务单位应进行1个以上整场视频现场实录。

送戏进万村活动已列入省委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省文化和旅游厅年度重点工作测评指标。202411月前,各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收集辖区内2024年度送戏进万村活动视频,会同总结材料及数据采集表(见附件2)统一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结合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七、资金筹措

全省15246个行政村,每村每年送戏预算资金4400各文化和旅游局积极与当地财政局协调,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1453)要求,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财力实施,足额落实活动经费,确保送戏活动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回执单

2.“送戏进万村工作数据采集表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1225

附件1

2024年安徽省送戏进万村

演出服务回执单

 

演出单位名称

 

负责人及

联系电话

 

演出地点

(所在行政村)

 

演出日期

 

(填演出节目类型、名称、主要演员,可附节目单)

 

 

观众人数:      人;演出时长:       分钟;

度: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在相应选项序号上划“√”

                   行政村委会(盖章)

                                    

负责人:                  话:

乡镇文化站

审核意见

           

               (盖章)

                                    

负责人:                   话:

意见和建议

 

注:本回执一式三份,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演出所在行政村、演出单位各保留一份。本回执作为项目验收、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附件2

送戏进万村工作数据采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全年演出总场次(场)

 

2024年观众总数(人次)

 

观众情况

 男女比例

(百分比)

 

 

年龄分布

(百分比)

20岁以下

 

20-59

 

60岁及以上

 

戏曲偏好

剧种

 

类型及代表剧目

经典

老戏

 

 

新编

传统戏

 

 

现代戏

 

 

2024年参演

院团情况

国有文艺表演团体(个)

 

民营艺术表演团体(个)

 

合计

 

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采购方式及场次

 

政府采购平均中标价

 

采购完成时间

 

2024年培训

辅导情况

场次(场)

 

人次

 

村级乡土文化能人数

 

附注:2024年地方经费投入(不含中央、省补助资金)      万元,2025年经费拟投入

        万元。

 


附件3

演出现场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时间:

序号

行政村名

现场观众人数

参与演出的演员人数

采购文件中所列主要演员是否参演

演出剧种

演出剧目

演出

是否

提前

宣传

宣传

方式

演出

时间

是否按演出计划实施

未按计划实施的原因

现场督查情况

市局是否现场督查

县局是否现场督查

乡镇文化站是否现场管理

村级文化管理员是否现场管理

 

 

 

 

 

 

 

 

 

 

 

 

 

 

 

 

 

 

 

 

 

 

 

 

 

 

 

 

 

 

 

 

 

 

 

 

 

 

 

 

 

 

 

 

 

 

 

 

 

 

 

 

 

 

 

 

 

 

 

 

 

 

 

 

注:此表由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统计填写,与每月《文化惠民工程任务分解表》一起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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