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发起方式 |
检查主体(层级) |
检查对象 |
抽查 基数和比例 |
抽查 时间段 |
备注 |
1 |
2025年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联合抽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是否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是否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未成年人禁入等标志;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记录有关上网信息;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等项目变更情况是否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
市、县(区)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抽查比例由省厅确定 |
2025年6月至11月 |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部门开展。 |
2 |
2025年艺术品经营单位联合抽查 |
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检查;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情况检查 |
市局组织发起市级抽查,各县(区)级自行发起县级抽查 |
市、县(区)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全市艺术品 经营单位 |
市级抽查基数20家,抽查比例10%;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和比例 |
2025年6月至11月 |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 |
3 |
2025年全市歌舞、游艺娱乐场所联合抽查 |
娱乐场所检查:1、播放、表演的节目内容是否含有禁止内容;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是否连接至境外曲库;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是否配合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2、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是否配合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是否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是否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 |
市局组织发起市级抽查,各县(区)级自行发起县级抽查 |
市、县(区)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全市歌舞、游艺娱乐场所 |
市级抽查基数30家,抽查比例10%;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和比例 |
2025年6月至11月 |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公安部门、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开展。 |
4 |
2025年全市旅行社联合抽查 |
旅行社经营信息检查;旅行社经营行为检查;旅行社管理情况检查;旅行社旅游安全情况检查;旅行社文明旅游情况检查 |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
市、县(区)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全市旅行社 |
抽查比例由省厅确定 |
2025年6月至11月 |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市场监管、交通部门开展。 |
5 |
2025年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联合抽查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检查;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检查 |
市局组织发起市级抽查,各县(区)级自行发起县级抽查 |
市、县(区)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全市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 |
市级抽查基数60家,抽查比例5%;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和比例 |
2025年6月至11月 |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开展。 |
6 |
2025年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抽查 |
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检查 |
市局组织发起市级抽查,各县(区)级自行发起县级抽查 |
市、县(区)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
市级抽查基数30家,抽查比例10%;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和比例 |
2025年6月至11月 |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开展。 |
7 |
2025年全市文物保护单位检查 |
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检查 |
市级组织发起全市抽查 |
市、县(区)级文物行政部门 |
全市文物保护单位 |
全市抽取10家 |
2025年6月至11月 |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消防救援机构开展。 |
备注:牵头单位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抽查工作计划,确定检查主体、责任分工、抽查比例、时间安排等内容;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时间安排原则上应当在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各项抽查检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