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美术馆窗帘采购项目
(三次)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HRDL-2022-05-C)

发布日期:2022-05-30 17:23 编辑:文广新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字号:   阅读:

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05月31日

一、评标情况

[001]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美术馆窗帘采购项目(三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安徽安邦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30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安徽安邦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安徽安邦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宿州万达金街北二楼,联系电话:18855700203。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参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评审小组名单:张梅、张传智、李斌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宿州银河二路468号

电话:13965312519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万达金街北二楼联系人:黄工

电话: 18855700203

电子邮件:381004660@qqcom